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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歌曲会所输官司 潍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连年增长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记者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2015年潍坊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报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63件,审结444件,其中著作权纠纷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最多,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总体上呈连年增长态势。

  擅用歌曲被诉侵权

  2015年,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被告则是位于潍城区的一家音乐会所。原告称,2012年3月6日,经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他们获得《飞起来》、《水晶》、《梦醒时分》、《情关》、《一生守候》、《这样爱你对不对》六首MTV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排他性专属授权,得以以自己的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等专属权利。但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也未经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自己的经营场所,以卡拉OK方式,擅自使用这几首歌曲进行营利,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在这家音乐会所内,涉案的六首MTV作品均是以特定的音乐作品为题材,通过摄影、录音、剪辑、合成等方式制作而成,包括词曲、表演、画面等构成要素,应当认定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庭审中原告提供了证据,证明这六首歌曲著作权属于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卡拉OK营业场所内,以技术设备向消费者公开放映原告享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且没有支付报酬,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虽然涉案金额并不大,但意义却非常重大,以往有很多类似的音乐会所和KTV经营者,在没有取得歌曲著作权方授权的情况下,在自己的营业场所内私自向消费者公开放映这些音乐作品牟利,显然构成了侵权,这起案件的审理也给这些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数据

  去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44件,八成以调解或撤诉结案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63件,同比上升17.81%;审结444件,同比上升2.78%。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专利侵权纠纷74件,专利权属纠纷1件,专利代理合同纠纷1件,著作权纠纷166件,商标专用权纠纷191件,不正当竞争纠纷9件,技术合同纠纷2件,商业秘密纠纷6件,其他案件共13件。

  2015年,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专利侵权纠纷59件,著作权纠纷171件,商标专用权纠纷190件,不正当竞争纠纷5件,技术合同纠纷3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件,其他案件14件。

  2015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结方式特点非常显著,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有358件,占结案总数的80.63%;判决方式结案的70件,占结案总数的15.77%;驳回起诉结案7件,占结案总数的1.58%;诉前证据保全案件9件,占结案总数的2.02%。

  著作权案件数量增长明显,文化产业中侵权现象较普遍

  据分析,近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数量呈持续增长的态势。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2年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以来,除个别年份外,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一直呈增长趋势。这其中,著作权案件数量更是显著增长,案件比重明显提高。2014年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为68件,2015年增加到了166件,增长了144.12%,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比重从17.75%上升到了36.56%,案件涉及KTV、民间文化艺术、信息网络传播权、企业形象标识等。这些案件的侵权主体主要是商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反映出文化创意产业在商业活动中进一步活跃,但一些经营者在尊重他人著作权、自觉防范侵权意识上还存在严重不足,文化产业中侵权现象比较普遍。

  另外,商标权案件的数量有所下降,但依旧占据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最大比重,涉及的产品与普通消费者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密切相关,侵权商品与真品极为相似,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

  同时,专利权的案件有所增加,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仍占绝对多数。

  去年潍坊市牵扯到商业秘密侵权的案件收案比往年也有所增多,有些案件涉案标的巨大,主要是企业职工离职后自行组建公司,原企业以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竞业禁止条款为依据,以离职职工新组建公司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原企业职工及新组建企业,这些案件起诉标的巨大,其中最多达2800万元,在全省亦属罕见。

  现状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缺少自保技能和知识

  通过对大量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允厚说,首先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缺少知识产权维护的基本技能和知识。如有些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签署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却对企业有哪些商业秘密并不明确,保密措施更无从谈起。

  其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比较难。由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相对隐蔽,权利人很难获得侵权证据,面对大量存在的违法侵权行为,缺乏健全的管理网络和强有力的应对措施,而且司法程序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有待提高,挫伤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运营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另外,技术垄断现象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缺乏同时存在,对经济发展具有比较大的负面作用。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关联案件为主的知识产权案件格局,滋生了“钓鱼维权”的不正当维权方式,扰乱了社会秩序。

  建议

  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加强法院审判队伍的建设

  针对在审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建议,要减少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发生,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技能,提高全民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水平。另外要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积极完善法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市出版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统一侵权判定标准的协调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同时,要加强事先审查等手段,提前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宋允厚认为,企业应努力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法院也应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完善审判机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要增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和研究能力,保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稳定性,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以司法保护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记者 赵春晖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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